前两天丁香园、丁香医生发布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引发舆论热议,孰是孰非尚且不说,保健品市场良莠不齐,保健品使用缺乏科学指导的确是一直存在的问题。
说到保健品,小析姐举手表态是有发言权的,在下的母上大人就曾经混迹于保健品的江湖,细数这么多年她接触过的保健品牌,不仅有安利、完美、无限极等正规的品牌,也有某些我都没听说过的不知名公司。
母上天天跟着专家去听课,还要拉上亲戚朋友,每天回家都要宣扬包治百病、那些病人的痛哭流涕、感恩戴德……,小析姐只好科普、生气、翻白眼、絮絮叨叨、假装不理(还真是戏多啊),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拉回来,现在提起还心有余悸。
中国人自古注重养生,现在的90后也延续传统美德拿起保温杯泡枸杞了,保健品具有的保健功自然是让人欣喜不已,因此会赢得很多人的青睐。很多人是把药品当做保健品来用,如近年来被滥用的阿司匹林。也有很多人把保健品当做药品使用,以至于延误病情引起严重后果。
扯了这么多,药品与保健品到底有何区别呢?
掰扯一下定义
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保健食品定义:年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保健品最终的划分范围仍然是食品。从该标准可以了解到,保健品的生产要求与食品行业标准一致,不同的是,保健食品需要通过卫生部的审查认证,或者资格证书。
说说审批环节
药品的审批环节较严,需要通过药理*理实验、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GCP认证)、3期临床药理实验(GLP认证)等多个环节、即使通过了审批、还需进入新药监测期等程序,也就是说作为药品不但要证明通过其本身对施药人群的安全性、还需证明其治疗有效性。从研究到审批再到投产平均需要花费12年的时间和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而保健品属于食品范畴、在审批过程中主要需证明其对人体无害化,虽然也被要求通过动物和人体实验来证明其保健作用,但实际上审批门槛要低得多。
批准文号不同
药品外包装上印有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的样式是国药准字H(或Z,H指化学药品;Z指中成药)+8位数字。
保健食品也有批准文号,样式为国食健字G+年份+4位数字(在年7月份以后申报审批的),而非国药准字文号,其使用说明中标示有适用人群、不适用人群。
批准机关不同
药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在年7月前是由国家卫生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核发批准文号;年7月以后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批准文号。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同
两者在执行生产的工艺标准不同。国家规定药品应在GMP(良好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车间按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工艺要求实施生产,而且保健食品实施的是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功效上的区别
保健食品,全面调理的作用,具有延缓衰老,调节免疫,抗氧化等全面调理结果,没有副作用和*副作用。而药品一定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主要以后期治疗为目的,允许一定的*副作用存在。
剂型不同
保健品仅有口服剂型,药品有口服、注射剂、外用等多种剂型。
说明书和广告宣传不同
作为药品,一定要有经过SFDA批准的详细的使用说明书,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十分严谨,而且只有OTC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处方药不得以商业广告形式推广。在审查上,作为食品的保健品需要做的只是跟食品一样进行色泽、气味、理化指标、污染物等指标的审查,说明书不会这样详细、严格,但在宣传上,保健品却可以进行功能性宣传。
面对疾病要理性处理,盲目滥用,额外进补或同时服用多种保健品,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保健作用,反而可能会干扰身体的正常代谢功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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