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写了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很多人会有疑惑,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傻傻分不清楚。
那么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到底是个什么保险呢?
1、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定义
所谓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承保由被保险人(企业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由于质量原因,导致权利人(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企业经营者)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企业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保险人(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
举个例子:
小明购买了张三生产的电视机,但是仅仅是使用了半个月电视机就坏了,同时电视也没有了维修价值,这时候小明发现张三生产的电视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那么小明可以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直接索赔。经鉴定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客户进行理赔(发票金额为限)。
2、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障范围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一般承担以下的费用赔偿:
1、产品的直接质量问题(保险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质量问题包括: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例如:消毒酒精的酒精含量不足;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例如:购买的醋,瓶子上写的是山西老陈醋,但是生产标准标注的却是GB/T——老陈醋的生产标准是GB/T(固态发酵)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例如:某电视机产品的宣传说明中说用的屏幕是OLED的屏幕,最后发现效果不好,经鉴定后是QLED的屏幕。
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保险事故)引起的必要的、合理的间接费用,保险人(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由于保险产品的修理、更换或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企业)承担的鉴定费用、运输费用和交通费用。
3、其他拓展责任: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在上述经济损失之外的其他损失。例如:买的汽车的有质量问题,在维修期间(赔偿阶段)需要租用其他车辆的租赁费用(实际上这属于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3、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优势
1、企业为产品投保质量保证保险有利于提升企业信誉,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企业为产品投保质量保险,说明企业实际上是对自己的产品有着一定的信心的,因为只有产品质量整体合格,才会有保险公司进行承保质量保险;
2、利于促进产品的行销品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树立较好的企业形象;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为企业产品质量提供担保,在企业进行产品宣传的时候提供了新的工具;
3、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的介入后企业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会有所降低,所以处理速度会加快;同时客户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4、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整体的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率不仅与企业的销售规模、产品性质有关系,同时与产品的理赔率直接相关,过往理赔率高会直接影响第2年的投保情况,有可能加费,甚至直接拒保。
4、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有何不同
1、承担的风险性质不同
质量保险承担的是被保险人(企业)的违约责任——即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责任保险承担的是被保险人(企业)的侵权责任——即提供的产品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其他的损害损失赔偿;
2、赔偿对象不同
质量保险的赔偿对象是消费者——也就是产品的购买者(以购销合同或者付款记录为准);
责任保险的赔偿对象是受害人——只要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受到了损伤损失,且在保险期间,则都可以获得赔偿;
3、赔偿限额不同
质量保险的赔偿限额以购物发票为限,其他费用支出也不应当超过购物发票金额;
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以遭受人身损伤、经济损失人员的实际医疗费、康复费及其他经济损失的总额为限——但不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限额。
4、处理原则不同
质量保险的理赔,必须以投保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理赔基础;
责任保险的理赔,只要使用者(受伤害者)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即可。
当然还有其他不同,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5、怎么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1、准备的资料
不同产品准备的资料不一样,这里简单列举基本资料:
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的过往销售额及今年的预计销售额、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原材料进场及产品出厂时的检验制度、产品所有合格证明及质量认证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单价等,必要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外包装、说明书等物品的样品资料;
2、可投保的保险公司
可以向有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直接投保,也可以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投保。通过保险经纪公司投保的优势是,一次性可以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报价。
6、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1、质量保险一般是客户就产品问题导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向企业索赔,企业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赔款给客户。如果企业怠于履行赔偿责任,客户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被保险人(企业)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批单正本及其他保险凭证;
(二)索赔申请;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保险事故原因的证明材料;
(四)销售发票;
(五)物品损失清单;
(六)权利人(消费者)的索赔报告;
(七)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八)维修费用凭证;
(九)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一般在赔偿限额内,向客户进行赔偿
具体包括直接赔钱的货币补偿、直接换货的实物赔偿、更换配件的维修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