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大家应该也知道,由于重疾新规的出台,整个重疾险市场迎来了一次大变革,所有的旧定义重疾险都要在2月1日前停售。
很多人都在赶这波停售潮,踏上享受“择优理赔”的末班车。
但也有一部分人在买保险这件事上犹豫不决,主要是因为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些“理赔失败”的新闻。
最近就有朋友在网络上看到一起拒赔新闻后,向栗子发出意味深长的疑问:买保险,是不是理赔起来都特别难?
其实,保险公司真的不会无缘无故拒赔,所有赔付结果都是按合同来的。而每一个“理赔失败”的案例,都各有各的原因,也有迹可循,有应对措施。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先来看朋友所说的这起“理赔失败”的新闻。
据报道,一位蔡先生在去年的5月18日,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各投保了一份重疾险,A保单的保额为70万,B保单为60万,共计万,保险意识真的是妥妥的。
同年9月份,刚过完30医院体检,被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1期。
于是他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理赔结果却截然不同:B保单正常理赔,A保单拒赔了,理由是蔡先生在其他保险公司有购买保险,但没有如实告知,所以不赔。
对此,蔡先生非常不理解,带着记者去保险公司要说法。
原来问题是出在A保单中的其中一个选项上:财务及其他告知栏。
在这份保单中,财务及其告知栏,其中有一项问到:您目前是否有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若“是”,请注明投保险种、保险金额、承保公司。当时蔡先生填了“否”。
但其实他在同一天投保了两份重疾险,同一天生效,而且根据转账时间的先后发现,先转账的B保单,一个小时后才是A保单。
也就是说,根据转账时间,在签A这份保单合同时,蔡先生已经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了,但在告知时没有说明,属于不如实告知。
根据保险条款以及《保险法》,对于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拒赔的保险公司,正是后进行转账的那一家。
所以,从这角度来看,不如实告知被拒赔是有理有据的。
然而,让栗子感到更意外的是,当被问到为什么不如实告知时,蔡先生竟然给出了这样的说法,“大家在买保险时,只会对健康做出告知,不会对有没有在其他地方买保险做出告知。”
很显然,这种理解是有偏差的。
因为一般来说,在投保重疾险、寿险、意外险等保单时,除了要告知身体健康状况,有的也会有这么一个告知:
最近两年是否曾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或正在申请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且累计保额超过X万?
那么在投保重疾险时,如果有在其他公司投保,需要告知是否超过告知的限额,同时需要告知投保了哪些公司/哪款产品/对应保额,如果超过保险公司承担的限额,很有可能需要体检,而且如果足以影响核保决定的,也有可能不予承保。
而蔡先生虽然做好了健康方面的告知,但是由于操作不当忽略了告知重疾保额这个细节,足以影响核保决定,从而导致“理赔失败”,也引起了这次的理赔纠纷。
买保险真的不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认知去操作就可以的,有很多细节上的事需要注意,像如实告知这事,无论是健康状况,还是财务状况,问到了都需要做好告知,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理赔失败”的尴尬局面。
所以说,不是保险公司“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很多时候可能是因为我们自己一些操作失误而导致“理赔失败”。
除了未如实告知,以下这些常见的“理赔失败”原因,也需要我们大家以此为戒,在投保和理赔时都提前避开这些“不当操作”。
保险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每类险种、每款保险产品,保障责任和范围都不同,像意外险,一般保障的是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和意外医疗,寿险保障的是身故和全残。
这些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一般会写在合同里。
一旦超出合同范围、属于免责条款或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保险公司就不会赔。
比如百万医疗险,对于先天性遗传病一般会列入免责条款,也设置了免赔额,如果是先天性疾病或者实际治疗费用未超过免赔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这些细节都需要我们额外注意。
疾病未达到条款约定标准
这个理赔失败的原因,一般发生在重疾险。
因为重疾险的理赔标准有3种:达到“临床疾病”诊断标准、达到疾病某一特定状态和施行了某些治疗方式。
如果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其中一个,是没法赔付的。
栗子的一位远房亲戚,就因为这个而“理赔失败”。
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他给儿子买了一份重疾险,去年5月,孩子的手臂上长了一块肿物,医院诊断是良性脂肪瘤,于是做手术切除,大概花了几千块钱。
出院后申请理赔被拒了,原因是不符合条款。
对此他很生气,认为自己明明花钱买了保险,但现在生病了却不赔,就是在骗人,一怒之下把一家人的所有保险都退了。
其实良性脂肪瘤确实不在恶性肿瘤之列,而且看过条款后,我发现他买的重疾险是不保轻症的,确实不在保障范围内。
医院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
医院就诊,同样跟理赔息息相关。
一般保险产品都要求是医院。医院,保险是不赔的。
但因为医院不符合要求而被拒赔的情况,发生的还真不少。
年的时候,好医保就因为这个原因出了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客户因心律失常医院住院治疗,申请理赔时医院就诊,而不是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医院。
未及时报案
栗子在《出险后24小时内没报案,就不能获赔?》这篇文章里说过及时报案的重要性。
如果超过保险条款规定的时限报案,导致保险事故的事实真相无法确认,对于无法确认的责任,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而且如果超过了理赔诉讼时效,最后哪怕走法律途径,也有可能会败诉。
除此之外,理赔材料不齐全、未如实填写职业、等待期内出险等,也是常见的理赔失败原因,这些细节,都值得我们注意。
所以我们不难看到,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是对保险不了解的反映。
写在最后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买保险是为了实实在在的保障,一定要买对。
这个“买对”,就是说一定要清楚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即知道自己买的保险保障什么,不保障什么。
所以很多细节,都需要我们细心留意,也更需要有专业的人服务。毕竟保险是复杂而专业,让专业的人为我们服务,保险更有保障!